1. 招标条件
本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厂外部分补充架空钢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厂外部分补充架空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2 规模: 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2×1036MW。
2.3 建设工期: 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2.4 标段划分: 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厂外部分架空钢管及管件和地埋管及管件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螺旋焊管、无缝管6项 约365吨(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清单)。
2.6 交货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DN300及以上无缝钢管的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缝钢管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无缝钢管A1资质。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19日9:00起至2019年12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