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
220kV海缆及附属设备单价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9-12-2148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220kV海缆及附属设备单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220kV海缆及附属设备单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2.2规模: 553MW
2.3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汕头市海门镇南面海域,场址涉海面积约40.69km²,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35.52 km²,水深范围30m-35m,厂址离岸距离约21~34km。项目设计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53 MW,拟布置79台7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分别接入2座海上升压站,场址三海上升压站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连至场址二海上升压站,在场址二海上升压站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升压站。
2.4建设工期: 2020年3月海上正式开工,2021年11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暂估量为2根截面3×1000mm2的220千伏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共计约40.5km,1根截面3×500mm2的220千伏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共计约5.9km,电缆终端12套,22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合金护套聚乙烯外护套电力电缆9.0km,6个单相/套海陆转换接头,1套220kV及35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监测系统,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7交货地点: 海缆交货地点为本标段中标单位工厂码头。本标段投标方提供满足出运条件的靠船码头与各类装船、起重机械供海缆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缆装船工艺过程中码头工作面上的操作内容。本标段投标方负责过缆至海缆施工方运输船只,并进行船上交接试验,试验通过后方可移交给海缆施工单位。海缆及附属设备的海上运输、海缆的安装敷设以及海缆竣工交接试验由海缆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及指导。
2.8交货期:
计划第一批交货日期:2020年7月1日前;
计划第二批交货日期:2020年8月1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针对 220千伏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3.2.2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海上风电220kV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机组投产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包含能反映供货电缆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19日9时起至2019年12月24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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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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