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4/005-1927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开高速公路江门段路面工程所使用的沥青进行公开招标,按照统招、分签、(分签
1、项目概况: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江门段起点跨越磨刀门水道进入江门,跨越虎跳门水道、江珠高速公路,在新会区南、三江镇北侧跨越银洲湖水道,经双水、天亭、龙门水库、坪迳水库北侧至台山市大江镇,与新台高速公路相交在黄烈跨潭江,自罗汉山水库南侧绕过后往北,在凤山接开阳高速公路,起终点桩号K44+940~K130+537,江门段全长 85.597km,双向6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33.5米,分离式路基宽2×17m。设计速度120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路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起点~K71+100段为0.10g,K71+100~终点段为0.05g。
2、招标范围: SBS类(I-D型)改性沥青、橡胶沥青、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及工程需要的其他规格。
采购数量:
包件一:(路面2标)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67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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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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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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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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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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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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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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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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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类(I-D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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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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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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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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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石油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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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号A级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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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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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橡胶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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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沥青
|
吨
|
1791
|
|
|
合计
|
|
|
2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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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路面3标)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58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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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
|
SBS类(I-D型)
|
吨
|
16231.64
|
|
2
|
道路石油沥青
|
70号A级
|
吨
|
9282.37
|
|
3
|
橡胶沥青
|
橡胶沥青
|
吨
|
4575.4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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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8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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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19年12月-工程结束(约2020年12月30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中开高速公路江门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沥青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17)、《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规范要求;沥青面层各层沥青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广东省交通厅2003年299号文件《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广东省公路路面典型结构应用技术指南》(2008 年试用版)规定。本项目主线上、中面层选用SBS类(I-D型)改性沥青,SBS改性沥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同时SBS改性沥青要求采用PG82-10等级,PG性能技术等级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用于改性的基质沥青以及下面层沥青采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到站沥青卸车温度要求沥青达到施工现场沥青拌合站卸车时沥青的温度应满足如下要求:70#A级普通道路石油沥青不得低于130℃,改性沥青不得低于150℃,胶粉SBS复合改性沥青不得低于170℃,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对过磅验收数量产生异议,用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照规定进行过磅计重交货的过磅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单价中。用方在提出异议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最终供应过程中必须按照投标时的品牌供应,不允许再添加其他品牌的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壹亿元及以上,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厂家或其所属销售或生产公司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授权单位为独立法人企业的,须提供授权单位有效期内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品牌要求:基质沥青必须为中石油(昆仑牌)、中石化(东海牌)或中海油(中海油36-1)品牌;生产改性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供应的
70# A级普通道路石油沥青的基质沥青品牌一致。
、提供省、部级及以上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近
3年(2017-2019年)内的70号-A级基质沥青产品和标的物改性沥青产品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至少各一份。
5、投标人应具有路桥、铁路、市政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的沥青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沥青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中转库要求:投标人在距离项目现场400公里运距内,具有自有或租用5000吨以上存储能力的中转仓库,并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具体的位置和储存量以及产权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个代理商可以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0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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