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2019年鑫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根据滨州鑫华项目需求,采购箱变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5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 被责令停业的;
3.6.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4、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6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5、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在 、 上同步发布。
7、
代理机构:
联 系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