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封闭项目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县,公司距天津 125km,距北京
90km。盘山电厂封闭煤场项目,由于设计方案变
化,使原方案中的部件(包括已经使用和未使用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需要按废旧物资
进行处置。
二、招标范围
2.1 废旧物资的处置范围:
废旧物资主要包括主桁架、山墙、临时支撑(钢管最大直径 508mm)、PE 索和膜下索二次
结构。
物资存放在天津盘山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内,分别放置在两个区域。其中主桁
架、山墙、临时支撑和 PE 索存放在 4 号机组扩建端东南侧,膜下索二次钢结构存放在大煤场
东侧道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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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墙(钢管)370T 左右桁架结构(外层涂防火漆,内部填筑混凝土),外形尺寸 6×4m,
单层堆放;上部的钢结构桁架(外层涂防火涂料),单层堆放,高度约为 4 米;膜下索二次钢
结构(进场后部分未使用),地面堆放。PE 索成品进场后未使用,地面堆放,堆放高度 0.5 米。
废旧物资实际尺寸及保存的状态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投标方需对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厂区道路,熟知废旧物资堆放场地,状态。
2.2 存放场地清理工作:
对以上材料进行处置后,对存放场地清理干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标的工期
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完成。
四、资质及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须含有废旧物资处理或相关内容。
4.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备注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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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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