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潘陇村、薛陇一村、薛陇二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模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潘陇村、薛陇一村、薛陇二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经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农【2019】244号文批复核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 >投资规模及工期:项目估算建安投资约2671.82万元(包含基本预备费71.12万元),测量勘察费27.68万元,设计费93.6万元,预算编制费9.36万元,合计2802.46万元。工程预结算造价最终以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计划工期为390 个日历天。 >主要建设内容为:庵埠镇潘陇村,薛陇一村,薛陇二村的道路硬化美化、基础设施完善、雨污分流、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的建设和整治。 >本工程招标控制暂定价:2802.46万元。 >招标范围 >(1)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潘陇村、薛陇一村、薛陇二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施工图等。(2)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设备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3)各项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时的投资估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 >(2)同时满足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 >(4)自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 >(5)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没有严重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 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名义提供的资料仅需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核查):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施工 >(4)提供自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广东省外投标单位还必须提供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信息登记手续资料(含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派 >(2)申请人于2019年 12 月18 日至 2019年 12月 24 日(上午 9:30至11:00 、下午14:00至 16:00 )持上述要求的资料到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为: 2020 年 1月 9 日 9 时 40 分至 10 时 00分,提交到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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