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委托管理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1)险种名称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2)参保范围 四川红华实业 及3家子公司在岗、内退、因病退养、离退休(退职)职工。人员数量(暂估)如下:在岗2694人、内退78人、因病退养13人、离退休3496人。 (3)主要服务内容 保险业务委托管理;线上线下报销支付服务。 (4)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3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服务期限 27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3项目服务地点 四川省峨眉山市、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2.4 标包划分:独立标包。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设施及服务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业绩:自2016年以来至少具有一个集团、企业或政府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业绩。 3.4信誉要求: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本条款仅限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 3.5授权要求:分支机构投标应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