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35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
资格预审 ,委托国网青海电力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将对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招标采购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预审结果有效期自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招标采购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视情况组织补充资格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资格预审的类别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备注 |
1 | 001 | 设计 | 青海省电力公司范围 |
2 | 002 | 施工 | 青海省电力公司范围 |
3 | 003 | 施工 | 青海省电力公司范围 |
4 | 004 | 监理 | 青海省电力公司范围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质要求
3.3.1通用资质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及年检记录。
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申请人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 资格预审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申请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的规定,申请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存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的;
●如在资格预审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资格预审候选人在行贿犯罪、虚假资质等方面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资格预审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 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专用资质要求
3.3.2.1 设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2.2 施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3.2.3施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3.2.4 监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业绩要求
3.4.1 设计
申请人具有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2 施工
申请人具有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3 监理
申请人具有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 项目经理要求
3.5.1 设计
资格预审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 或主设人经历。
3.5.2 施工
a.宜具备机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b.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
c.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历;
d.施工企业任命未取得注册建造师人员担任时,除满足b条款要求外,年龄不得超过60岁,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资格,从事3年及以上同类型施工管理经历
3.5.3 监理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3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年龄要求不超过65岁。
3.6 安全质量要求
3.6.1 设计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资格预审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一般电网、设备事故 或较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
3.6.2 施工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资格预审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一般电网、设备事故 或较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
3.6.3 监理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资格预审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一般电网、设备事故 或较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
3.7 信誉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资格预审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资格预审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申请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
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8 财务要求
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 审核标准
4.1总则
4.1.1业绩审核标准
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
不同电压等级的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但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4.1.2资质证书审核标准
申请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
申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1.3财务审计报告审核标准
申请人须提供2016-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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