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至少具备2台套应用在聚烯烃装置上且容积大于等于1000 m3铝制料仓且投用一年以上的应用业绩。 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需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