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东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申请的,仅查询该总公司的信用信息记录,分支机构申请的,须查询该分支机构及其总公司的信用信息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申请人总部或分支机构设立在广州或在广州有租赁的办公地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珠三角地区城中区改造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注:具体面谈时间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时间: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4日,每日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递交
2)如果未按以上提交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我司对误投或资料提前泄露概不负责,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资格预审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证明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投标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七、评定标准
资格预审审查表
评审内容 |
投标申请人是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已依法注册登记成立; |
投标申请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
投标申请人指派两名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东塱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主办律师; |
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投标申请人总部或分支机构设立在广州或在广州有租赁的办公地点 |
投标申请人为非联合体投标 |
结论 |
综合评估得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