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A.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方为代理商,需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正式授权。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A. 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子母管卡需随货提供材料证书和检验报告,以及第三方证书 (包括但不限于ABS, LIoyd's, DNV, CCS,BV等船级社)。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至少具有2项子母管卡(包括子母管垫块、绑扎带等,下同)用于海洋环境(海底)的海洋石油工程项目的销售业绩,且货物成功运行两年以上无事故。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明细、使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