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中南院山西省五台县耿镇镇风电场涉网设备采购项目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中南院耿镇镇风电场已由五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由招标人指定的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 项目概况与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南院耿镇镇风电场已由五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由招标人指定的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耿镇镇风电场位于山西省五台县境内,地处北纬38°32′18”~38°45′38”,东经113°21′41”~113°46′47”之间,场址距五台县公路里程约51.0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距离忻阜高速S46耿镇出口及省道S310公路里程约20km。风电场由东北-西南走向的山脊组成,场区面积约43km2,有效山脊长度约17.3km,场内海拔高度在1650m~1980m之间。风电场工程拟设计安装50台2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100MW。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西省五台县耿镇镇风电场220kV升压站涉网设备采购,分为涉网设备A包通信及保护设备包(以下简称“A包”)和涉网设备B包调度自动化设备包(以下简称“B包”)。A包包括通信设备、稳控切机装置、220kV线路保护装置及辅助设施(包括所有必需的软件和硬件)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以及这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参加验收、投运、售后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B包包括调度运行管理系统、调度自动化设备、二次安防设备、关口计量设备及辅助设施(包括所有必需的软件和硬件)设计、制造、试验、供货,以及这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参加验收、投运、售后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投标人可选择A包和B包之一投标也可A包和B包均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2020年2月15日开始供货,提前45天下达排产通知。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3.2 交货地点
交货
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内拥有风电场220kV升压站5个及以上类似电气二次涉网设备(需同时包括通信、调度和保护等类型设备)的供货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具有货物的检测鉴定报告,并具有质检部门的质量认可文件,ISO-9001,9002,质量认证书。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或部分须提供3C认证文件和其他检测证明文件及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未出现两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2 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1105室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3 不便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并注明“××公司-××招标项目”。请在汇款后主动告知招标代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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