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编号:
平南县定点承包商直接委托信息表
2019年12月12日
建设单位(盖章) |
平南县镇隆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平南县镇隆镇石岭村利新屯、利甲屯和利吉屯道路建设项目 |
|
工程计划投资及规模 |
计划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利甲屯推车步坡顶至后龙道路301米、宽3.5米;建设利新屯出站红绿灯至大成大道道路674米、宽3.5米;建设利吉屯村屯道路1414米、宽3.5米,其中利吉后龙至社公路段长800米,铺儿至下塘路段长129米,莫通全屋至莫社培屋路长130米,铺儿至莫英旧屋路段长225米,莫通全屋至莫英光旧屋路段长130米。 |
|
项目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立项批复、投资评审报告书、项目预算书 |
|
工程所属类别 |
□房屋建设工程类 □市政公用工程类 □水利水电工程 R公路工程类 □土石方工程类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 □其它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专业类别、资质要求)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
合同承包方式 |
R综合单价固定 £总价固定(除工程设计变更外) |
|
工程计价依据 |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采用的定额及信息价) |
|
变更工程计价原则 |
增减工程量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预算定额计算出预算价,乘以系数(1-中选单位的价格优惠率)得出调整综合单价。 |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每月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工程款,施工进度款不高于合同价的90%,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且确认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无息),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结算后支付。 |
|
其他约定 |
无 |
|
工程进度安排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9年 12 月16日 |
2020年 3 月 19 日 |
|
采购预算价 |
1051204.11元 |
|
财政部门备案意见:
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县财政局各一份。
2.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包括立项、可研、初设批复,规划许可和施工图审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