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临空总部基地3#楼局部装饰及
平台局部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临空总部基地3#楼局部装饰及平台局部工程已由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以青物集投【2013】5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计划工期:2020年1月10日-2020年4月30日
2.4 标段划分: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 12月13日 09:00 时至 2019 年 12 月 17日17:30时止 ,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月3日09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 3号开标室 。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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