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能源开发 2020-2022年物业综合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2-308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2020-2022年物业综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新疆能源开发 综合调度楼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799号,成立于2009年12月,总占地面积84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498.62平方米,地上停车位50个,地下停车位36个。除在办公楼内设有一般建筑和常规设备设施外,还设有企业内部办公网系统、会议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消防报警系统、一卡通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系统、POS消费系统、车库管理系统)、保安监控系统、广播系统、车库管理系统、EPS中央供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华能新疆能源开发 综合调度楼是全疆指挥调度中心。除办公外,还设有健身房、文体中心、阅览室、职工餐厅及大小公共会议室12个。职工餐厅位于综合调度楼负一层,设有汉餐、清餐厅及厨房,包厢4个。物业综合服务主要包含:职工餐厅、消防维保、安保维稳、会务、保洁、设备维修维护等。
华能新疆公司2020-2022年物业综合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和餐饮服务等。总公司或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本次招标。
3.2.3具有近三年服务内容包含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同类服务的合同业绩至少1份。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11日9:00起至2019年12月17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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