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液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液氨,预估量:1200吨
2.2 交货期:所有产品均按照现场使用需求供货,乙方必须在接到物资部供货通知72小时内供货到甲方现场,不允许影响现场使用。
2.3付款甲方支付承包方货款70%前,乙方出具符合国家税法的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当质保金不能满足赔偿要求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2.4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3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2.4企业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3.2.5企业近三年 具有类似供货合同业绩;
3.2.6本次招标不接书);
3.2.8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9 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 ,登陆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