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制冷空调设备及集成节能控制系统采购项目(3322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2.1 建设 2.2 项目规模:三号线线路全长约69.5km,其中高架段约8.7km,过渡段长约1.3km,地下段59.5km;共设37座车站(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33座),换乘站16座,东平~湾华区间设有中间风井;全线设置1段2场,分别为狮山车辆段、北滘停车场和逢沙停车场;设4座主变,分别为博爱路主变、文昌主变、岳步主变和夏园主变。地铁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由隧道通风和防排烟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简称车站大系统)、车站设备管理用房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简称车站小系统)和空调水系统组成。空调水系统包括分站供冷方式下的大小系统的空调水系统。隧道通风系统为列车正常运营提供所需的环境条件,阻塞运行时保障列车空调正常工作,火灾运行迅速排除烟气,诱导乘客安全撤离;车站大系统正常运营时为乘客提供过渡性舒适环境,火灾时迅速组织排除烟气;车站小系统正常运行时为运营管理人员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为设备正常工作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火灾时迅速组织排除烟气隔断烟气和火源。三号线全部为分站供冷车站,采用一次泵变流量系统。车站冷冻水设计温差5℃(7℃~12℃),冷冻水泵变频;冷却水系统设计温差为5℃(32℃~37℃),冷却水泵变频;冷却水系统采用冷却塔循环冷却,冷却塔风机变频。其中新松、罗村站冷却塔附近有敏感建筑,需设置消声降噪装置。 2.3 计划交货期: 首批交货期不迟于2020年9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设备供货前3个月通知卖方。设备到货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应在预定交货期前由监理公司在原供货计划期前1-2个月通知卖方。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范围: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制冷空调设备及集成节能控制系统采购招标项目,包括本工程制冷空调设备及集成节能控制系统的产品设计、样机制造及测试、合同设备制造(包括工厂监造和出厂测试)、运输到货、随机附件、专用/特种工具和测试仪器、设计联络、安装督导、测试检验、调试、接口费用(如有)、验收、质量保证、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供货内容、数量和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顺德客运港站-科技学院站)制冷空调设备及集成节能控制系统工程,其中北滘新城站由广州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负责,东平站和湾华站空调水系统设备分别在广佛线二期和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工程已包含,不在本次采购范围;电视塔和佛山西站包含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工程的制冷空调设备及集成节能控制系统工程。为实现通风空调节能高效运行,采用系统集成招标,标段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工艺节能深化设计服务,进行水力详细复核计算,提出优化建议,合理选取设备参数。 2)空调设备供货及施工指导服务,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器、风机盘管、多联机。其中东乐路站采用直膨式蒸发冷凝空调系统方案,投标人应还应负责系统设备供货及该系统管线安装指导,并负责单机调试和系统调试; 3)集成节能控制系统深化设计、供货,包括配电、控制系统施工图纸、节能控制柜、现场工作站、交换机、服务器、电动二通阀、压差旁通阀、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压差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变频器、智能电表、就地控制箱。其中美旗站采用风水联调节能控制系统(含水系统,大、小系统),东乐路站对直膨蒸发冷凝空调的制冷系统进行集中节能控制,其他站点仅对空调水系统进行节能控制。 4)能效保障服务:包括施工督导、系统精细调试指导及正式运营2年期内的系统调适服务。投标书中应提供详细的能效保障服务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培训计划、拟投入的人员架构、人员资历、服务流程、应急服务方案等。开通试运营2年内,要求每个空调季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服务回访,跟踪监控高效机房运营情况,调研空调运行情况,总结分析空调部分负荷规律,给出分析报告,指导运行参数的优化。 5)负责招标设备的相关国家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各项取证工作,以及到质保期结束以前的复检取证工作,所有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如安全阀的首次校验、试运营前所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 2.4.2招标控制总价为 9153 万元。 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冷水机组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 4.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 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制冷空调水系统设备(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空调机组、通风空调节能控制系统中的一项或多项)的供货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承担的项目供货正在实施或所承担的项目供货已完成,其中“已完成”是指所承担的设备供货已完成并开通运营(含试运营)。 (2)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已完成的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等(如有)、开通运营(含试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含试运营)证明材料)。②正在实施的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采购合同。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 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 5.2 报名时间:2019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20 年 1 月 3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 1 月 8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0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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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e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