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泰安供电公司高新供电中心办公大楼能源托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的委托,对“国网泰安供电公司高新供电中心办公大楼能源托管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高新供电中心办公大楼能源托管改造项目。
2. 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内容为国网泰安供电公司高新供电中心办公大楼供冷供热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源热泵机组及附属设备系统供货安装、各系统连接管道(室内立管、支管等)的设计改造施工、机房管道改造(管道、水泵、水处理、定压补水装置、阀门等)、原有旧空调设备的拆除。投标人负责空气源热泵系统控制及配电,所有电源均由配电室接出。包括办公楼的外墙保温的施工、门窗更换、屋顶的防水施工、房间内的乳胶漆粉刷、办公楼生活热水和直饮水的安装。以上工程所有施工运维范围内的主、辅材、人工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税费均包含在报价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备相应货物的安装能力,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工及售后服务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4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安全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8质量目标
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实现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杜绝质量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工程零缺陷移交,确保达到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要求。
4. 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 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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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在 、 上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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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联 系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