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北新区初创型社会组织财务法律辅导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单位内部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JSDY-2019F340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初创型社会组织财务法律辅导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规定的条件: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执行团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采购单位提出的其他专业方面资质要求(见采购文件项目要求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 特殊资质要求:无。
4、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 获取。资格预审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5、本项目免交保证金。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集中答疑:采购方不组织。
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价格响应一览表和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一式肆份,叁份为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材料,壹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9、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7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14时30分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评审
11、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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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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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69576334
地
邮 编: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