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民族医院项目(二期)—1#住院医技综合楼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覃塘区民族医院项目(二期)—1#住院医技综合楼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贵港市覃塘区民族医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覃发改社会【2017】9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民族医院,建设资金来上级专项补助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民族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GZC2019-G3-40204-ZJZZ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覃塘区东龙镇209国道东龙镇初级中学路口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设置住院床位250张,总建筑面积24200平方米,住院用房,医技用房,公卫管理用房。本项目估算工程费用为9000.00万元。
建设内容:1#住院医技综合楼。
合同估算价: 约318.78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定额期限:45日历天;其中,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③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后,15天内(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筑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 ☑ 有要求:近 三 年(备注:一般为三年),指 2016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设计总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1日上午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历天),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2月31日 9 时3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核查(银行转帐的,电子凭证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7.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交至并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 9558832116000228060
注:保证金退还方式:
(1)所有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2)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将合同原件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生效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总额的 20%作为预付款;设计人提交设计方案成果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该项工程合同价款20%;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该项工程合同价款30%;设计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该项工程合同价款30%。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发布。
12.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5-4861176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覃塘区民族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覃塘区东龙镇209国道 地 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
东龙镇初级中学路 德宝花城S-3幢2号楼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梁健品 联 系 人: 雷颖燕
电 话:0775-4664396 电 话: 0775-426101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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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 年 12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