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一期)更正公告(二)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三级(含)以上”。现更正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原上传的招标文件有遗漏问题,现已上传答疑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以答疑文件为准,如投标人不以答疑文件为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gxggh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招 标 人: |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贵港市港南区港南路中段 | 地 址: | 贵港市港北区龙岗小区224号 | |
邮 编: | 537100 | 邮 编: | 537100 | |
联 系 人: | 林雄 | 联 系 人: | 卓丹梦 | |
电 话: | 0775-2910505 | 电 话: | 0775-4567628 | |
传 真: | 传 真: | 0775-4567628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115870509@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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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