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新金沙风力发电项目进场道路施工工程,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阜新金沙风力发电项目进场道路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阜新金沙风电场。
2.2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工期:(1)山皮石基层:2020年02月15日开工,2020年04月15日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竣工日期依次提前或顺延。
(2)混凝土面层: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本期项目主体工程结束后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资质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2.2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6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风电场进场道路施工相关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3.2.5 其他要求:(1)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2)各专项资质证书、人员具备的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5)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8)投标被授权人及技术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12月9日9时00分起至2019年12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备注公司名称)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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