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阜新彰北风电场华锐机组机舱采购,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阜新彰北风电场华锐机组机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阜新彰北风电场华锐机组机舱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 万元。
3.2.2 业绩要求: 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的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文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 其他条件:(1)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2)各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被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12月9日9时00分起至2019年12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