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及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沉降观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19-12-BJGY-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及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沉降观测服务招标人为华能河南濮阳清洁能源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及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沉降观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
2.2.1基准点选点、埋设:风电场内212台风机基础建立独立的高程系统,并在每台风机基础附近选点埋设3个基准点。3个升压站单独建立独立的高程系统每个升压站12个沉降观测基准点。基准点的选点、埋设标准不能低于相关国家规范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合计埋设基准点数量648个。
2.2.2观测方案编写:风电场建设阶段由施工单位每台风机基础埋设4个沉降观测点,每台主变埋设3个沉降观测点。监测单位结合基准点设置情况,编写沉降观测方案。方案的测量方法及仪器选用、观测次数不能低于相关国家规范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2.2.3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依据《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需求,本工程风机基础在施工及运行期间沉降观测周期如下:
风机基础浇筑完成后一次;
风机基础安装前后各一次;
风机机组运行前后各一次;
风机机组运行第一年每3个月观测一次,观测4次结合施工阶段数据判定风机基础的稳定性。
在观测过程中,如发现沉降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业主提供变形信息,如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业主共同制定后续观测方案。
2.2.4标准依据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
2.2.5质量要求
本项目变形监测等级定为二等,变形观测点高程中误差0.5毫米,相邻变形观测点的高差中误差0.3毫米。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为一等,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0.3毫米,每站高差中误差≤0.07毫米,往返较差或环线闭合差≤0.15 毫米,检测已测高差较差0.2 毫米。
2.2.6仪器与设备要求
所使用仪器须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以内使用。现场测量前还对使用的仪器进行常规检测,确认无误后才投入使用。沉降观测需选用DS05级精密水准仪。观测限差要求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中的要求执行。
2.2.7提交资料
观测工作结束后,提交下列成果:
a 沉降观测成果表;
b 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
c 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d 菏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e 沉降观测技术报告6份。。
2.3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完毕止。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基准点选点、埋设:风电场内212台风机基础建立独立的高程系统,并在每台风机基础附近选点埋设3个基准点。3个升压站单独建立独立的高程系统每个升压站12个沉降观测基准点。基准点的选点、埋设标准不能低于相关国家规范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合计埋设基准点数量648个。
2.4.2观测方案编写:风电场建设阶段由施工单位每台风机基础埋设4个沉降观测点,每台主变埋设3个沉降观测点。监测单位结合基准点设置情况,编写沉降观测方案。方案的测量方法及仪器选用、观测次数不能低于相关国家规范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2.4.3观测周期及间隔如下:1.风机基础浇筑完成后1次;2.机组安装前后各1次;3.机组运行第7天1次;4.运行第一年每3个月观测1次;5.运行一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增加观测:地震、爆炸后;发生异常沉降现象;最大差异沉降量呈现出规律性增大倾向;沉降观测应满足《观测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程》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4.4按时提交沉降观测最终报告6份。
2.4.5承包方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办公场所、宿舍、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等。
2.4.6与以上沉降观测基准点布置及观测服务相关产生的协调费用需综合考虑进投标单价。承包方负责相应协调与补偿性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及工程测量专业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3个沉降观测技术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2月9日9时起至2019年12月13日17时止,登陆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报名的投标人将无法继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采用线下购买方式,招标机构将招标文件线下订单录入,订单复核后方可下载。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按如下信息进行汇款:
开户
开 户 行:交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50010100177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对应标段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投标人尽量在报名前将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上传至报名资料中,以便查对核实。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
4.2.2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3 招标文件费:504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 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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