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厂房灾后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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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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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隆鑫纺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厂房灾后恢复工程施工 |
兰溪新能源有限公司隆鑫纺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厂房屋面恢复发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兰溪隆鑫电站#3厂房屋面恢复发电工程、物资及消耗品采购、建安施工、调试及检查、消缺、外部关系协调,同时也包括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并最终恢复发电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
计划工期:27日历天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连续两年亏损。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6. 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近三年无较大安全质量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或在建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容量超过50MWp,其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合同容量不少于20MWp;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并于近3年内担任过累计1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且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