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覃塘区城区供水一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GRD2019-G2-00106-JLZB)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覃塘区城区供水一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贵港市覃塘区城区供水一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覃发改投资〔2019〕1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城区供水一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GGRD2019-G2-00106-JLZB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净水厂位于蒙公镇平龙水库、输水干管自净水厂于蒙公镇平龙村穿越国道209线公路沿Y209覃樟路至覃塘城区中心)
建设规模:扩建2.5万m3/d,包括净水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一体化超滤膜池、清水池、排泥池、储泥池、脱水车间、配电间、机修及化验室,改造送水泵房和加药间设备,新增配套管理网12.06km,管径为DN1000等。工程概算总投资12986.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94.50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0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70日历天)。
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含设备材料)内容及审图等服务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设计内容包括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的优化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免费下载(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在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可凭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号码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后打印回报名执单。
4.2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投标截止时间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2 月31 日北京时间9时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2 投标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备注: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9558832116000227799
(1)所有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2)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将合同原件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设计费支付方式:设计费预付款为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10日内支付设计总额的40%,通过施工图审查后 10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7%,剩余 3%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5天内一次结清。
工程费支付方式:工程费预付款支付比例30%。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为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满后的15日内,发包人将保修金的 80% (无息)退还给承包人;满二年后的15日内,发包人将保修金支付到97%,剩余保修金(无息)5年后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ggjy.gxgg.gov.cn:9005/ 及其公告栏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861176
贵港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娟 联 系 人: 党天惠
电 话:0775-4861236 电 话: 0775-4238158
传 真: 传 真:0775-4238158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 贵港分公司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1289号三楼
邮 编:537100 邮 编: 537100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2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