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10kV山阁站110kV设备带电喷涂(防污增爬)(采购编号:0006200000064944)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茂名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广东茂名 ,采购服务机构为广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 建设 主要包含:对110kV山阁站变电站18台CT进行带电清扫及带电喷涂。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4项目类别:工程类
1.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1.6 采购范围:110kV山阁站110kV设备带电喷涂(防污增爬)。主要包含:对110kV山阁站变电站18台CT进行带电清扫及带电喷涂。
1.7有效报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在最高投标费率(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在85%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1.8施工费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1)取费项目及标准:检修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18】9号)和《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5年版)(如检修工程发生的工作内容在《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中全部没有适合的定额子目套用的,全部参照的《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的,则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18】9号)和《电网技术技改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5年版))及其他相关文件和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在开工日公布的最新规定。
(2)定额套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3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6年版),《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估价表》(2012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版);如有台风抢修项目,则执行《电网台风抢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7年版)》( 定额〔2017〕11号)。
注:无法套用以上定额时,则参照开工日实施的南方(广东有发布按广东的)发布的《生产项目准入及预算标准》。
(3)电力定额中的消耗性材料费、机械费、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按开工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公布的文件执行;
(4)未计价材料价格:乙供材料费用按照双方确认价格按实结算,参考开工日广东公布的物资招标结果,缺项部分执行开工日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若以上公布信息价中无对应的材料价格,则由施工单位提供购货合同或发票,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时确定;
(5)电力定额中的乙供未计价材料及编制基准期价差或非电力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计算中,若由于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合同工期的工料价格与实际施工期的工料价格二者中的较低者计算;
(6)税金费用执行《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如有政府规定的最新增值税税率,执行最新);
(7)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调整执行广东省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粤电定【2016】7号文关于发布《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的通知》;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工程结算价款以中介机构按照上述编制的原则计算出的造价金额为准。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 、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1.9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报价人中标后其投标费率即为成交费率,是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即:最终结算价款=中介审定工程价款(不含建设方委托中标单位代付的费用)×成交费率+建设方委托中标单位代付的费用(如办理工程相关报建、施工许可手续)。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计划工期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元) | 备注 |
一 | 广东茂名 | 110kV山阁站110kV设备带电喷涂(防污增爬) | 110kV山阁站110kV设备带电喷涂(防污增爬)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53 | 100 | 100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三、谈判对象资质要求
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2 | 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 |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6 | 其他: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满足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本项目采购人通过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 12月09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 12 日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