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检测招标(GXZS-2019-01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检测招标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8〕6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高铁站西侧
建设规模:建设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总建筑面积764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5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8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长途客运站、换乘大厅、配套综合房屋等设施。
检测费估算价为:人民币370.5749 万元。
检测服务期: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每项检测完成后3天内出具初步检测成果报告,7天内出具正式检测成果报告(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具体检测项目包括:☑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基桩检测、基坑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其他(只要纳入计费额基准的均含在检测项目)招标范围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基桩检测、基坑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其他(只要纳入计费额基准的均含在检测项目)招标范围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等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4.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4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
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 其他要求: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
3.5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具有建筑行业检测资格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 08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ggggjy.gxgg.gov.cn:9005/: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ggggjy.gxgg.gov.cn:9005/: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30 日9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备注:不得超过设计估算费用的2%,且最多不得超过10万元】
6.3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6.4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帐 号:955883211600022775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备注:1、交易保证金退还即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退保手续,开标时,各投标人统一送交退付保证金材料(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待交易中心收到我公司提交投标人的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6.5保证金收退注意事项:
(1)各交易人应在交易平台上仔细检查注册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所投标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指定的保证金帐户,同时,缴纳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完整的投标项目名称。
(3)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和后果,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刘立清,联系电话:0775-4552102。在网站操作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向李绍华、陆有卓咨询,联系电话:0775-4556192。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8. 检测进度款支付
本项目检测费无预付款,工程检测费进度款按承建方所报工程进度同步支付,在出具检测报告后方可申请支付进度款,完成项目所有检测项目并出具相应报告后检测费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97%,其余3%待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交通局8楼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黄工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775-4365878 电 话: 0775-4260313
传 真: 传 真: 0775-426031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