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8-SB-11)
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青松路2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广东公司相关项目深圳公司#3燃机燃烧器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深圳公司#3燃机(6FA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燃烧器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1/18-SB-1101 | #3燃机燃烧器改造项目 | 采购一套检修时间间隔不少于24000修正运行小时/600次修正启停次数或者32000小时修正运行小时/900次修正启停次数能力级别燃烧器部件及配套附件。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1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燃机燃烧器改造项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套F级或不低于6F容量的燃气轮机整套燃烧器部件产品供货和运行业绩(实际制造商业绩视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单位燃烧器运行情况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运行时间、故障情况等;
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04 15:54到2020-12-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04 15:54到2020-12-10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